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5-11-30 01:30: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833

各教研室:

    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研究论文等,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教学研究成果主要是指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已完成并结题的、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成效显著的教育教学类立项课题;

   (二)教学研究论文是指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我校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三)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研奖励的项目不再受理申报;已获得校级或山东省医学会(山东省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奖励的研究论文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教学研究成果奖需提交《滨州医学院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1份及教学研究项目的相关支持材料。

   (二)申报教学研究论文奖者需提供刊原文复印件1份(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

   (三)申报材料纸质请于12月7日(周一)前交教育处,电子版发至byfyjyc@126.com

 

滨医附院教育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