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2017-02-08 23:33: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17

教研室:

观摩教学是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交流学习、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教学主讲教师遴选推荐条件

1. 主讲教师要求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价高。

2. 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应优先推荐:各级教学名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为优秀的教师;课程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改革有特色、教学内容与形式突出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的任课教师;各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

二、观摩教学听课教师要求

讲师职称三年以下(含三年)和讲师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观摩教学听课,每学期至少一次;其他教师每学年参加观摩教学听课一次。

三、组织程序

1. 各教研室推荐观摩教学主讲教师

各教研室学期组织观摩教学课应不少于4场,可采用随堂听课或专场观摩的形式。观摩教学的主讲教师、时间、地点、教学内容等具体安排由各教研室自行拟定,并填写《附件1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16-2017-2观摩教学安排表》于2月13日(下周一)发送至教育处邮箱:byfyjyc@126.com。

2. 教育处公布观摩教学安排表

教育处汇总后会将总表发到教育处网址、教学管理QQ群及教学秘书微信群和各教研室教学秘书邮箱。

3. 各教研室组织教师参加听课、交流

各教研室有计划的组织有关教师参加观摩教学。观摩教学提倡教师跨教研室进行。

听课教师要按要求填写《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2),并在课后将听课记录表交所在教研室保存。各教研室要及时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听课心得的交流和研讨,填写《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附件3),并做好教学观摩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1. 各教研室要加强观摩教学的组织安排和档案材料建设,档案材料包括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研讨评议记录、教学观摩活动总结以及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2. 学校、附院教育处将通过进行随机听课、查看教学观摩活动记录等方式对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作为教学检查的重要指标。

 

 滨医附院教育处

2017年2月8日

附件3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 (1).doc

附件2滨州医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 (1).doc

附件1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16-2017-2观摩教学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