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骨干教师赴港交流培训项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03-31 23:45: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07

各院(系):

为促进骨干教师提升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掌握最新的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增加国际化教育背景和阅历,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骨干教师赴港交流培训项目”,选派我校优秀骨干教师赴香港知名大学及医疗、科研机构进行交流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参加讲座、工作坊及座谈、实地参观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香港知名大学及医疗、科研机构的教学和科研管理经验,开拓视野,及时跟踪了解教学、科研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通过在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理念更新、科研创新等方面做深度培训,提高骨干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

二、培训时间

初步拟定为2017年6月10日-6月16日。

三、人员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职工,满足以下条件的,都可以申请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二)从事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或被院系列为重点培养的骨干教师人选。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应在所属院(系)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院(系)推荐。各院(系)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遴选并确定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

3.学校审定。学校根据项目培训人员要求及院(系)推荐情况,审核并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提高对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对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政策导向,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更新观念,积极参加各类研修、培训,努力营造支持骨干教师发展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各院(系)应根据学校分配计划及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遴选范围、遴选规则和决策程序,被推荐人信息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于4月7日18:00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倪虎波   联系电话:6913057。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

2017年骨干教师赴港交流培训项目院(系)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