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基地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9-12-21 16:05:19 来源: 作者: 【 】 浏览:3389

 各教研室、科室:

学校2019年度教学基地实践教学优秀教师、优秀带教教师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优推荐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条件说明:

1)优秀教师:学校聘任,2019年度内承担滨州医学院理论课程教学和见习教学任务,且非学校编制的教师,同时2018年评教分数90及90分以上仅承担实习带教任务的教师及2018年评教分数90以下不能申报优秀教师。

2)优秀带教教师:凡主持院内外实习教学活动、科室实习教学活动、实习带教学生的教师皆可申报

3)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医院专、兼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将不能同时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2.申报流程:登录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教育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yxjy.byfy.cn:16002)→填报信息→提交、打印。(具体方法详见《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指南(教师版)》附件1

3.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5日(周)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南办公楼22001教室

4.现场审核材料内容:

(1)根据自己申报类别打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19年度实践教学优秀教师申报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19年度实践教学优秀带教教师申报表》;《滨州医学院二〇一九年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2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审核后自行带回。

5.备注:

1)本次申报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其中尚未见刊但已有收录证明的教学论文等,如能提供在12月底前确认正式见刊证明的可以计入教学信息,2020年1月1日之后才正式见刊的不计入本聘期教学信息。

2《滨州医学院二〇一九年度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不需要系统填报,直接填写附件2。

6.申报表中“教学评估成绩”请填写2018年度教学成绩

7.教学任职填报内容范围: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课程负责人、科室或系统课程教学秘书。

8.论文必须真实且与教学相关。填报论文类别:A 类级别刊物—SCI收录论文、《中华医学教育杂志》、《中华医学教育探索杂志》、《中国高等医学教育》;B 类级别刊物—《中医教育》、《药学教育》《中华护理教育》、《中国继续医学教育》、《中国医学教育技术》、《中国循证医学杂志》、《全科医学临床与教育》、《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基础医学教育》、《卫生职业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西北医学教育》、《浙江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与教育》、发表中文核心期刊的教学文章按B类文章填写;C 类级别刊物—其他正规期刊。

9.教学立项、教学成果、教学奖励填报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院级。

10.教学竞赛获奖(含指导本科生获奖),由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参加的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及学会(协会)举办的各种教学评奖及教学技能竞赛,级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级、市级、医学院和院级。

11.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含特色或品牌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名称填写质量工程名称,如“内科学”;工程名称填写所属项目名称,如“校级精品课程;位次按第几位/总人数填写,如“3/5”;级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级、市级、医学院和院级。

12.教学荣誉填写2019年度获得教学相关荣誉,以发证日期为准。

13.名次:立项、论文、获奖、教材中名次填写,其中立项、论文、获奖,格式:如果自己在第2位,共5个人参加,填写为2/5,.如果只有1个作者完成或1人承担课题或申报奖项,则填写独立。通讯作者填写通讯作者;教材填写主编、副主编、编委,其中主编/副主编,如果为第2位,共计3个人,则填写主编2/3或副主编2/3。

14.参加授课(理论课及见习课)工作量:

(1)授课工作量已在系统内呈现,如需复核请填写《教学日历复核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发医学教育邮箱byfyjyc@126.com,纸质版交医学教育中心办公室。

2)课程类型:包括一般课程理论课、一般课程见习课、教学改革课程、任意选修课、公共外语课(含听力、口语课)、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双语(英语)教学、研究生课程、留学生课程(汉语)、留学生课程(英语)、视障生课程。                                                                    

15.2019年主持院内外教学活动:

1在教学管理部门备案的主持的院内和院外教学活动(讲座、技能培训及考核等)。

2主持院内外教学活动已在系统内呈现,如需复核请填写《院内活动复核申请表》(附件4  

16.实习教学活动:

1包括教学查房、实习讲座、教学病例讨论

(2)系统内显示待审核的实习教学活动,需要带好对应的《临床实习记录表》进行现场审核。系统显示已审核的实习教学活动不需带支撑材料。

17.实习带教教师:根据临床科室留存的《临床实习记录本》据实填写。并且需要带好对应的《临床实习记录表》进行现场审核。

18.纸质版表格中审核意见务必分别由科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教育中心

2019年1221日

 

 

(联系人:孙晓彤,联系电话:325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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