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9-04-04 10:47:58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67

各部门、科室:

根据山东省《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我院2019年第一批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经公布,请各主办科室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执行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现将项目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国家级备案项目一般3月底前公布,相关科室须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1日以后举办

2、项目举办前一周,请携带培训通知到医学教育中心备案;

3、项目举办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材料2份,一份提交省继教中心,一份作为发放继教奖励的依据。其中,纸质材料包括:培训通知、会议日程安排、项目备案表、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备案表、会议照片、会议总结、会议试题、会议PPT目录。

4、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学分,不得随意增删项目内容

同时,请拟申报2020年继教项目的科室于420日下午5:00之前《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办公OA可下载发至邮箱byfyjyc@126.com),请参照申报说明认真填写。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外院授课人员不能超过1/3外院参会人员要大于1/3本院参会人员不能太多否则影响项目审批项目授分。

2、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3、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省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申报项目名称不能多于21个字

4、已有相同或相近继教项目的请不要重复申报优先申报国家级继教项目

5、“备注”栏中标注“20182019年备案”的项目为省级项目的第三年(最后一年),若科室拟在2020年继续举办此项目,请及时申报。如重新申报,项目名称不能和原项目名称一样。 

附件:1.《2019年第一批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国家级、省级项目申报表》

滨医附院医学教育中心

2019年3月18日

国家级项目申报表.docx

省级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