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基地兼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科室:
接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处通知,现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基地兼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评优工作的通知》(滨医实教字[2015]32)的要求开展我院实践教学优秀教师、优秀带教教师和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优推荐工作,申报要求及表格见附件。请申报者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周四下午2:00-5:00到新办公楼514室进行申报材料审核。需上交材料包括申报表2份,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现场审核后自行带回。
备注:
1、本年度授课的专业、年级,理论授课总学时数,教研室年度平均理论授课学时数、实习(见习)授课总学时,带教实习学生专业、人数,带教教学查房次数、教学病例讨论次数、实习讲座次数请据实填写,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表中“本年度课堂教学评估成绩”:因2015年度未出,请填写2014年度分数。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填写2015年内容,如“本年度授课的专业、年级”、“理论授课总学时数”等。
3、教学论文、教学研究及荣誉成果(论文请标明是否中文核心等)限于2015年度当年,每项均需分别填写,最多填写三项。
4、表格中教研室意见务必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填写。
5、申报实践教学优秀教师的老师需在2015年度承担过大四理论授课和见习带教任务,仅承担实习带教任务的教师不能申报实践教学优秀教师。
6、教研室平均教学工作量为本教研室每学年的理论课和见习课总量除以教研室实有教师数计算。
教育处
2015年12月29日